盐湖区卫生监督所从业人员体检须知

发布日期:2017-03-11

1、 体检前三日请您清淡饮食,勿饮酒,勿劳累;

2、 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

3、 抽血查甲肝抗体,戊肝抗体无需空腹,如要做其他化验,体检当日应空腹(不吃不喝)。

4、 因要检查大便,可在体检当日前24内在家留好带来,也可在体检中心留取。

5、 怀孕或准备受孕的女性,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放射线检查。

6、 做放射线时不宜戴项链及穿有金属扣的衣服;

7、 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内容进行逐项检查,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诊,会影响对你健康状况的评估。

8、 为了使各项检验结果准确,请您10点以前到达医院体检。

9、 体检结束3日后可与盐湖区卫生监督所办证科联系领取健康证。


发证处:盐湖区卫生监督所办证科(原盐湖区卫生防疫站)8688350

体检中心电话:0359-2355499